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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西住建厅近日消息,今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2000万元,支持开展广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以7层住宅为基准每部电梯补助15万元。
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可有效改善提升老旧小区人居环境。据悉,自治区本级财政今年安排补助资金2000万元,预拨下达满足财政补贴条件的11个设区市,支持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广西以7层住宅为基准给予每部电梯15万元的财政补助资金,每增减一个楼层相应增减补助1.5万元。
在此基础上,广西已有12个设区市明确地方财政配套定额加装电梯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0.5万元至5万元不等。自治区、市、县财政补贴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加装电梯费用总额的50%。

同时,拓展业主筹措资金渠道,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广西明确,业主可按规定申请提取使用加装电梯涉及专有部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申请提取加装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经房改房原售房单位同意,可以使用房改售房款。

为减轻业主加装电梯筹资压力,广西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企业、电梯安装企业及社会组织参与加装电梯项目投资建设。

7月21日,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现场推进会在贺州市举行。会上指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聚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生动实践,是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增加群众幸福感与获得感的民生实事,关系民生保障,关系人民福祉,是促进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大工程。
截至今年6月底,全区14个设区市已制定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地方支持政策,12个设区市已安排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全区累计完成加装电梯49部,正在施工102部,正在办理前期手续133部,各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