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内容如下:
陆文科代表:
您在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延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府补贴期限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主办,自治区财政厅协办。经我厅与自治区财政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延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府补贴期限的建议我们正在落实。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下简称加装电梯)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加装电梯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加装电梯政策体系。自治区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财政资金补助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租房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力度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文件,不断完善顶层设计;14个设区市均在自治区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出台了地方落实政策。截至2022年底,自治区财政已总计下达加装电梯补助资金1.7亿元(其中总计下达柳州市2519.7882万元),全区累计核发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525份(其中柳州市466份),通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并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的加装电梯1816部(其中柳州市260部),惠及居民超2.37万户。
二、目前已开展的工作
(一)起草完善相关政策文件。目前,我厅正在会同自治区财政厅认真研究2023年后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助政策事宜,起草《广西壮族自治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2023-2027年)》(暂定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定名),拟通过延长自治区财政对加装电梯的补助期限、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全面加快我区加装电梯工作进程,使加装电梯这项利好政策惠及更多居民,不断提升居民的幸福感。
(二)下达部分清算补助资金。2022年12月6日,自治区财政已提前下达补助资金5000万元(其中下达柳州市683.2882万元)专项用于清算全区333个(其中清算柳州市43个)符合补助条件但尚未获得自治区补助资金的加装电梯项目的自治区补助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推进加装电梯工作,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在做好原补助政策支持项目的自治区补助资金清算工作基础上,认真研究加装电梯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助政策接续问题。一是按照原补助政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管理办法》规定,对2018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含)期间依规完成加装电梯建设并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符合补助条件但尚未获得自治区补助资金的项目按照原补助标准予以据实清算。二是结合我区财力实际,加快研究制定新的加装电梯财政补助政策,力争尽快延长自治区财政对加装电梯的补助期限。
专此答复,衷心感谢您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24日
以上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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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南宁市城市更新和物业管理指导中心
信息来源:南宁住建